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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工作情况汇报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20年安庆仲裁委共受案件95件,涉案标的额为79873.5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37件,房地产类案件22件,买卖合同案件7件,租赁合同案件5件,其它类型案件23件;已结案件67件,其中调解和解结案41件,占审结案61.19 %。已审结的案件无涉法信访上访情况发生,无一起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服务大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根据司法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有关工作要求,安庆仲裁委明确了以下几项规定。
(1)实行仲裁费缓交减交等惠企惠民举措。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申请仲裁费用缓、减、免的支持力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缴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的,根据其提出的申请和证明材料,经批准后可以缓交、减交。
(2)多元化解纠纷,提高服务质效。综合运用“仲裁+调解”、仲裁确认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争议较小、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采用书面审查+电话调解的方式,及时高效化解纠纷。针对双方申请确认协议效力的,经审查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原则上当天受理当天予以仲裁确认。
(3)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合同纠纷,要求仲裁庭根据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的答复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指导意见和裁判规则,结合仲裁案件当事人疫情防治、企业生产经营及是否履行不可抗力的通知等因素,考虑社会效果,依法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防止简单机械处理。
今年已受理的案件中,涉及疫情原因导致纠纷的5件,目前已全部审结。其中,当天受理当天仲裁确认的2件;申请缓交费用予以批准的2件;审理时间基本控制在两个月左右,切实体现了仲裁高效便捷的特点。
2、突出重点,完成新办公用房装修和搬迁
完成新办公用房装修和搬迁工作是今年的重要工作之一。新办公场所5月份启动装修,9月28日完成搬迁工作。新场所占地面积770平米,拥有3间仲裁庭、2间仲裁员室、1间档案室、1间文印室、1间会议室、1间当事人休息室、1间党建办公室、11个停车位等在内的办公条件;同时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开庭时同步音视频、监控等一应俱全,办公设施和服务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变,仲裁的形象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3、加大宣传,进一步拓展仲裁影响力
政府发文,全面指导仲裁工作的发展方向及思路。2020年4月,经市领导同意,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商事仲裁工作的意见》(宜政办秘〔2020〕12号)文件,规划安庆仲裁委的发展方向,开拓仲裁委的工作思路,明确仲裁委的工作内容。为落实文件要求,秘书处自我加压,创新开展仲裁制度宣传。
一是积极开展裁调对接工作。2020年元月份,仲裁委与安徽省商会调解中心建立了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调解、仲裁服务工作机制,签订了《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开展裁调对接合作共同推进仲裁事业发展的协议书》,使仲裁工作参与社会协同治理,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二是以规范政府性财政资金使用为抓手,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积极主动联系市区两级政府融资和建设平台,规范其对外民商事合同范本,明确仲裁为解决纠纷的方式。
三是尝试仲裁案件反馈机制。对已裁决或即将裁决的在手案件,主动对接涉案单位,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指出该单位在建设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介绍仲裁相对于诉讼的特点,引导涉案单位在今后解决纠纷时运用仲裁。
一年来,我们先后拜访了市经开区、筑梦新区、高新区、同安公司、交投公司、大观新城管理局、临港经济开发区等政府融资和建设平台;联系了港华燃气、烟草专卖局、人寿财险安庆支公司等国有企业;协调了市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重点工程处、市城市管理局、市立医院等单位。通过这些宣传活动的开展,仲裁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扩大。
4、完善制度,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检验仲裁案件公平、公正的标尺是案件质效,而制度保障则是确保案件质效的关键。从加强队伍建设入手,提升仲裁员和办案秘书业务水平。一是组织自学。在周一例会后,秘书处组织工作人员安排一个小时集中学习法律业务。先后组织2期学习,重点讨论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二是安排外出学习。组织部分仲裁员参加了在池州举行的民法典讲座,中国法学会在成都举行的民法典和仲裁业务知识培训,参加在江苏盐城举办的中国互联网仲裁论坛等,切实提高仲裁员和办案秘书的业务操作水平。从严肃纪律要求入手,压实仲裁员和办案秘书职责。先后制定了《仲裁员守则》、《仲裁员办案十不准》、《仲裁员声明及公证承诺书》和《仲裁庭纪律》以及《办案秘书工作纪律》等规定,严肃办案纪律,明确办案责任;从建立完善制度入手,规范案件审理裁决机制。一是制定了《仲裁庭开庭示范程序》,统一和规范案件审理流程,要求仲裁员必须做到开庭之前要阅卷,争议焦点要明确,拟询问的内容有提纲,确保庭审过程明了高效;二是制定了《安庆仲裁委仲裁文书核阅制度》、《疑难仲裁案件专家论证制度》,规定凡裁决的案件,如仲裁庭意见一致,还需履行核阅程序;如有分歧,则需提交专家论证。涉及政府部门或争议标的巨大、案情复杂的,必须提交专家论证。三是实行裁前告知工作机制。对于拟裁决案件,除审理过程中和双方当事人保持必要的沟通外,仲裁庭合议后裁决前,将拟裁决的结果告知双方,如没有新的事实,裁决书即将发出。
二、2021年工作要点
落实安庆仲裁委二届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仲裁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提高仲裁工作水平,为安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概括来说,把握一个基调,力争两个突破,维持三个不变,做好四篇文章。
1、把握一个基调。即围绕着保工资保运转,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做好基础性工作。
2、力争两个突破。一是在利用媒体和自媒体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上有所突破;二是在互联网仲裁案件如何介入和培育上有所突破。
3、维持三个不变。即高质量的办案水平保持不变;高标准的管理要求保持不变;高层次的发展方向保持不变。
4、做好四篇文章。一是继续开展金融保险仲裁工作;二是尝试与物业调解委员会的合作,介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三是深化裁调对接和诉调对接,加强与省、市商会和法院的联系;四是加强和律师协会的联系与合作。
具体来说:
(1)围绕着《裁调对接合作协议》明确的内容,继续深入开展与省商会调解中心裁调对接工作,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扩大仲裁影响力。
(2)加强与市工商业联合会联系和合作,举办一期普法联谊会,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提高仲裁知晓率,为企业发展提供仲裁法律支持。协调市物业调解委员会,探索和建立物业纠纷从调解到仲裁的工作机制。
(3)探索和建立金融保险仲裁工作机制。落实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题会议精神,积极联系市银保监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推进金融仲裁工作方案,筹备成立金融仲裁院,将金融纠纷纳入仲裁法律保障体系。
(4)筹建安庆仲裁委岳西办事处,通过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依法化解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财产权益的各类民商事纠纷,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加强业务培训。集中举办一至两期仲裁员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就仲裁法律实务进行仲裁员培训,通过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仲裁员的业务水平及对审理仲裁案件的技巧;分批有序的安排部分仲裁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会,开阔视野,提高自身素质。
(6)建立仲裁员培训基地。积极商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依托该校的场地、师资力量和专业的培训经验,谋划建立安庆仲裁委仲裁员培训基地。
(7)加强队伍管理。出台《安庆仲裁委仲裁员考核办法》,将案件办理从数量、质量到社会效果进行量化并考核。
(8)加强鉴定工作的管理。根据《安庆仲裁委员会案件鉴定程序规定》相关内容,对入库成员资质进行一次全面审核,确保鉴定工作依法规范运作。
(9)继续开展仲裁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秘书处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对每一起案件办理程序、办案时限、以及审理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笔录及卷宗装订是否规范进行评查,结果纳入个人考核。
(10)加强与先进发达地区仲裁委合作,探索了解互联网仲裁案件的性质,熟悉办理流程,建立和完善网络软件平台,力争在引入互联网仲裁案件方面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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